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 “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 。在查验过程中,监管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对涉及查验的货柜开展从堆场移至查验场地、拖运集装箱至地磅位置实施过磅作业、对集装箱进行掏箱(装卸)等作业,进出口企业需要向口岸经营单位支付相应费用。
此次在广州海关隶属南沙海关辖区所有进出口口岸推行政府购买查验服务费用试点,意味着相关货物经查验没有问题的,所属企业不再需要像以往一样向码头经营单位支付查验服务费用,改为由政府支付相关费用。这将为在南沙进出口的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
“我们企业代理进口的货物有木浆、钢板等,出于进出口管理等要求,需要一定的查验率。现在我们向码头支付的查验服务费用约500元/柜,试点后每票货物将节约成本1500元至4500元。”南沙一家物流公司的报关主管黄经理说道,“单单今年上半年,我们涉及查验没有问题的查验服务费用达到约30万元,以后这笔费用就能省下来了。”
值得关注的是,并非所有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服务费用均能享受政府购买的红利。对于经海关查验发现问题的进出口货物,其涉及的查验服务费用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仍然由企业自行承担,这充分体现了“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让绝大部分守法企业享受相关便利。
据了解,以政府采购形式支付查验服务费用在全国属于首创,下一步,有关部门还将继续优化完善具体运作,叠加海关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全面释放政策红利,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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